斜行過路
當局早前向交諮委報告,擬在鏡湖馬路與提督馬路交界、以及永定街的十字路口設置斜行斑馬線。這種斑馬線在本澳雖是新鮮物,但在外地已實行了一段時間,最主要是選址。倘選址不當,根本毫無作用。另外,是否真的需要劃上斜行斑馬線?
所謂斜行斑馬線實際上是在十字路口的對角劃上一條斑馬線。由於橫跨了三至四條車道,行人通過的時間會更多,設置上一是幾乎所有車道均要紅燈,二是行人綠燈要延長。延長行人綠燈對交通肯定有影響。至於所有車道紅燈,部分路口的交通燈設計已是如此。
以俾利喇街與黑沙環斜路交界的交通燈為例,有一段時間是所有來車均要停下來讓行人,主要是讓橫過黑沙環馬路的途人通過。這時,若要走到對角位置,步伐稍快者可以直線走過去,慢者則要按步行線走一個直角,當然要等候一次紅燈。倘《道路交通法》沒有規定途人不能這樣橫過馬路,則斜行斑馬線可以不設。倘有規定,則修例更實際。
還有,斜行的應與目前交通燈管制路口一樣是步行線,倘是斑馬線行人可優先通過,既易發生意外,亦隨時造成交通擁堵。當局設斜行線,倒不如切實調好交通燈節奏更有效。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