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王生於美國長於瑞士
二○一六年備受國民景仰的普密蓬國王逝世之後,他的花花公子兒子哇集拉隆功登基,許多觀察家密切注視新國王對備受爭議的“欺君法”如何看待,結果一名三十五歲男子於二○一七年因在別人的臉書戶口上貼上被指侮辱王室的照片及視頻,曼谷軍事法庭起訴他十項“欺君罪”,最終有七項罪名成立,被判監七十年,後來“由於認罪”,刑期減半至三十五年。
男子本來是不認罪的,但是法庭扣押他超過一年還不審訊。結果他被迫認罪。犯上“欺君法”的人,鮮有無罪釋放或者得到保釋。聯合國人權組織曾經警告:泰國廣泛使用這條法律,可能構成反人類罪行。
於二○一六年去世的泰王普密蓬,是泰國史上統治時間最長的國君,在位時間共七十多年,經歷了三十位總理。他又是世界史上任何時間第二在位最長的國家元首。
普密蓬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五日出生於美國,當時其父親宋卡親王在哈佛大學公共健康學系就讀。一九二八年,宋卡親王取得哈佛學位後回國,翌年卻死於腎衰竭。
普密蓬六歲時,母親帶領全家人遷居瑞士。他於瑞士洛桑一所寄宿學校讀書。七歲時獲贈一部相機,自此與攝影結下不解之緣,終其一生酷愛攝影,造詣非凡。實際上,普密蓬就是一位多才多藝的天才,既是攝影師、作家、翻譯家和畫家,又是音樂家(
作曲及演奏俱佳),他並且在航海及航船設計上也頗有造詣。
年輕時,普密蓬在瑞士一次車禍失去一隻眼睛的視力。然而一九六七年第四屆東南亞半島運動會帆船賽中,他和長女烏汶叻公主雙雙奪冠,獲得金牌。他更曾經自行設計、製造小艇橫渡泰國灣,十七小時行程六十浬。
(濫用“欺君法”敲響泰王室喪鐘 · 三)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