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釋放交十萬擔保金
張祖榮須服餘下刑期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裁定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違反保密罪和財產申報資料不正確罪名成立,判監兩年,在判決轉為確定期間可保釋。其代表律師山度士認為裁決結果合理,並感到開心,但仍會就其他定罪考慮是否提出上訴,希望能夠改判緩刑或減刑,最快下周有決定。
或上訴冀緩減刑
開審前,當張祖榮的律師山度士走到位於犯人欄的張祖榮的身邊時,張祖榮馬上站立,細心聆聽山度士的說話,並不斷點頭回應對方。問及山度士有關張祖榮的感受,山度士指出,張祖榮已被羈押一年三個月,感無辜及不公平,稍後將回監獄辦理手續便離開。
張祖榮被判囚兩年,初級法院合議庭接納檢察院的建議,指出由於張祖榮被判的刑期不超過三年,已不符合羈押前提,可以即時釋放,直至等待判決確認。同時,張祖榮的服刑至今仍未滿兩年,不排除要服完餘下刑期。期間對張祖榮採用身份資料和居所書錄,以及十萬元擔保金。
張昨晚離開監獄
張祖榮獲准保釋,傳媒記者昨晚在路環監獄外守候。張祖榮代表律師山度士晚上約九時半現身路環監獄第九座,張祖榮約十時由高設防監獄坐囚車前往路環監獄辦理手續,直至約十時半步出監獄大門,並由律師接走。
在場傳媒問張祖榮心情及會否上訴,以至判決是否太重等,張祖榮離開時均未有回應,僅感謝傳媒關心,隨後坐車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