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不醉人
消息說:寫入一九年施政報告的“未成年人控酒令”有實質進展,政府公佈由昨(十月六日)起,至十二月四日,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公開諮詢。日後禁止在公眾地方賣酒予未滿十八歲人士。
其實酒是不會醉人的,這絕對不是歪論。經常聽到的一句話:“酒不醉人,人自醉。”信矣。或謂:王充《論衡》說過:“酒醴異氣,飲之皆醉;百穀殊味,食之皆飽。”怎能說“酒不醉人”?是的,“飲之皆醉”。問題在於“飲”這動作,這種動作由人自己控制,不飲則絕對不會醉。
不賣酒予未滿十八歲人士,驟聽之似是“年齡歧視”,其實是出於對少年的愛護,因為酒亂性。馮夢龍《警世通言 · 蘇知縣羅衫再合》說:“酒是燒身焇焰,色為割肉鋼刀。”馮又在該書之〈王嬌鸞百年長恨〉說:“不貪花酒不貪財,一世無災無害。”光是“酒亂性”三個字,已足為飲者戒,成年人尚如此,何況是一個“未夠秤”的少年人?
話分兩頭,飲適量的酒,與兄弟戚友一起,可以暢敘天倫之樂,像李白“會桃李之芳園,序天倫之樂事。開瓊筵以坐花,飛羽觴而醉月”,如此情景,何其溫馨。
又如歐陽修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山水之樂,得之心而寓之酒也。”這位“醉翁”,醉能與眾同其樂,醒能述以文。廬陵太守,豈曾亂性?
上面說過“酒是色之媒”,亦可以說“酒是詩之媒”,酒入詩腸,自有佳句。白居易的《醉中對紅葉》,寫的正是今天的秋景:“臨風杪秋樹,對酒長年人(年老人)。醉貌如霜葉,雖紅不是春。”好一句“雖紅不是春”,流露晚年人的心境。詩人又有《問劉十九》詩云:“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天寒地凍,自釀新醅最宜邀約知己圍爐對飲夜話,絕不致亂性。
酒,只是作為生活的調劑品,因為“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没有酒這東西。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