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實施進入中期
岑:審視在澳適用葡國法制
【本報消息】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認為,“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施進入中期,有必要認真審視和研究從葡萄牙移植到澳門的法律制度在適用過程中所面臨的挑戰和問題。
人情社會更須迴避
岑浩輝指出,葡萄牙的法律制度其所根植的道德倫理、價值觀念,習俗和文化底蘊等許多方面與澳門社會存在巨大差異,在制訂和實施法律的過程中,要看到這種差異,要特別謹慎小心。
他舉例,公法制度中的迴避制度,在一個大的司法區域內實施,對權力機關的運作影響可能不大,違反此制度的概率也可能較細;但在澳門這樣一個充滿人情味的以華人為主體的小社會,人際關係密切,各種利益盤根錯節的社團社會,問題就非常突出。
據統計,過去幾年,平均每年有約六十名公職人員觸犯刑律,主要涉及濫用職權、公務上之侵佔、受賄作不法行為、瀆職和違反保密罪等,不少是當涉及親戚、朋友、同學及自身利益時,不僅不迴避,而且進行利益輸送的情況。
更高標準取信於民
澳門這種社會特點和社會環境之下,要維護公平公正,對法律的執行必須更加嚴格,要有更高的標準。只有這樣,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才能取信於民,才能夠有尊嚴並贏得尊重。
他提醒司法官,要從自己、家人、朋友、同學着手,注意處理好情與法的關係,要同社會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出現可能被利用,甚至被懷疑存在司法不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