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駐公資企業代表必須依法 履責 (資料圖片)
財局回覆麥瑞權書質
公企政府代表須依法履職
【本報消息】財政局長容光亮回覆議員麥瑞權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派駐公共資本企業管理機關的代表必須依法履行其職責,有關法令就相關代表向監督實體匯報企業狀況的機制,以及政府代表的權利和義務已有規定,有關代表須遵從執行。
麥瑞權質詢提到,公共資本企業的政府代表或官方董事是否存在沒有依法向監督實體報告公司運作實況及提交書面報告。財政局回覆指出,具體而言,各司範疇利用公共資本開辦的企業,須向其監督實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