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屋
田中泓
近日從報章得知,澳門多了一處“彩虹屋”,該區街坊及商戶希望,“彩虹屋”能吸引遊客,帶動舊區的商機。
關於“彩虹屋”,其實是指在房屋外牆塗上色彩鮮艷的顏色,由於多種顏色配搭,色彩繽紛,讓人有置身“童話世界”的感覺。世界上因眾多“彩虹屋”而聞名的地方,是威尼斯的布拉諾島(Burano),被旅遊書介紹為“彩虹島”。由於島上房屋彩色艷麗,吸引不少遊客慕名前往,讓這個在威尼斯附近的漁村成為世界聞名的“打卡聖地”。
這種色彩繽紛的房屋模式,由於能吸引“眼球”,在世界各地不斷地被複製,以台灣為例,有基隆的正濱漁港彩虹屋、桃園青埔彩虹屋、宜蘭冬山鄉的彩虹屋等等。
由於打造彩虹屋的技術簡單,只要將房子塗上不同的顏色,費用不高,而且透過網絡媒介,很快就能收到宣傳效果。因此,彩虹屋這種現象在各地不停地出現。
然而,在大眾眼中只看到益處的做法,卻有被市政府叫停的案子。這發生在美國伊利諾伊州莫林市,被認為可給人們帶來愉快心情的彩虹屋,因為違反了城市法規,被市政府要求恢復原狀,否則每天罰款七百五十美元。
其實我寫這篇文章,就是想讓社會大眾思考彩虹屋的現象。威尼斯布拉諾島房屋的色彩鮮艷,並非出於吸引“眼球”,而是意大利建築的一貫特色。當地人塗掃不同的顏色,一方面受地中海文化傳統的影響,另一方面有實際用途,除了易於辨認自己的房子,鮮艷的塗料也有驅蟲的作用。
而我們城市的彩虹屋呢?這幾年出現了路環“彩虹屋”,關前街一帶也有,現在又出現在海邊新街,究竟這些“彩虹屋”與澳門的歷史文化有何關係?
我認為,這種隨波逐流的做法只會得到一時短暫的“like”,但對街區的風貌與特色卻是負面的,尤其對歷史街區。要知道,沒有文化底藴的支撐,這些做法帶來的“新鮮感”並不能長久,這種各地都能複製的做法,只會使歷史街區愈來愈變得庸俗,弱化原有的特色,值得社會大眾的反思,也需要文化保育部門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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