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先消費後優惠 不合時勢
【本報消息】政府投放五十億推“電子消費優惠”冀拉動三倍消費,促進本地經濟。有別上兩輪消費卡模式,今次是“消費越多,優惠越多”。有商家表示,“先消費、後優惠”不符合當前經濟環境。另有商家認為當局“用錯力”,擔心“電子消費優惠”增加商家行政成本,以及與消費者的溝通成本。
有運動用品店負責人蕭先生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複雜,要先有錢才可消費。當經濟步入正軌,此模式“錦上添花”無可厚非,但大環境未見好轉,失業率高企、無薪假仍未結束,居民只會“睇餸食飯”。預期計劃繼續帶動民生類企業如餐飲、超市,對促進額外消費效用不大。
荷包冇銀時機唔啱
他表示,疫情持續逾年,社會態度由最初樂觀至保守、觀望,配合政府繼續“捱”。消費疲弱,要其先消費,未必願意,“時機唔啱”。
會否針對“電子消費優惠”推促銷,他指疫情至今一直推優惠,減價壓力大,沒有經援也繼續推。會密切留意“電子消費優惠”作用,觀望工作穩定的如公務員、金融業僱員等會否增加消費,帶來新刺激。
另有餐飲商戶施先生認為,新措施“麻麻地”,不便利、很迂迴。目前未有計劃針對“電子消費優惠”推出優惠套餐。首輪消費卡刺激作用最大,到第二輪消費卡時,不少消費者已意識到大環境改變,把消費卡內金額替代成日常生活開支,把本來的開支“儲起來”。最新“電子消費優惠”更要居民先消費,“冇錢點消費?”
作為商家,關心如何“核銷”、“對數”,這有待當局清晰解說。“聚易用”目前仍在花時間磨合,再加上優惠券如何處理?坊間對優惠券用法不清晰,屆時商家要向工作人員再解釋、教導,易造成混亂阻礙做生意。當局有否把商家核數行政成本、向消費者溝通成本計算在內?
應幫助最需要行業
政府出發點雖好,深入思考如何令各行業受惠,但“用錯力”,更應針對關注“最需幫助行業”,分析失業人士、行業,針對性作出補助,如旅遊業、旅遊區商戶、與博企相關中小微企最需幫助,而非民生區商戶。至於中小微企,仍在營業的商戶減水電費最直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