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背景下澳綠色金融迎新機
新冠疫情凸顯發展綠色可持續經濟的重要性。去年九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表示,中國將力爭於三○年前實現碳達峰,在六○年前實現碳中和。在今年兩會“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被納入全年重點工作。“碳中和”爲國家及澳門綠色金融提供更好的發展空間。
綠色金融有助於塑造澳門經濟疫後復甦的韌性、包容性及普惠性。從自身看,綠色金融所支持的綠色環保項目及城市綠化等民生市政工程,有利於澳門打造宜居宜遊城市;從外部看,“碳中和”目標下,中國與各國在氣候、能源等持續加強互利合作,澳門可積極發揮自身疫情管控良好、與內地實現全面開放的平台優勢,推動綠色金融合作和國際交流,使綠色金融持續為疫後全球經濟健康復甦注入更大動能。為把握澳門綠色金融發展的機遇,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是建議以碳中和目標爲約束條件,進一步完善澳門綠色金融標準。可遵循“國內統一、國際接軌”思路,重點聚焦氣候變化、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三大領域,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二是研究建立有效認證制度和信息披露機制。可先參考新加坡及香港經驗,指定一家官方機構提供綠色認證服務,透過審定環境方法聲明能否帶來正面環境影響,以及每年核查綠色項目的進度和有效性,使金融機構和投資者能够甄別篩選出符合綠色環保要求的融資項目。
三是以綠色債券爲切入點,漸進構建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體系。通過加大綠色債券投資運用,鼓勵產品創新、完善債券發行制度等多方面,形成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穩步推進更多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的創新。
四是逐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貼息獎補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綠色資產配置,提升金融業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員 齊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