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公立學校須中立
私校須依法進行競選宣傳
【本報消息】立法會選管會昨應教青局邀請為全澳大中小學校負責人講解選舉制度。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公立學校必須公正無私,教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須對候選人保持中立。私校沒有這方面要求,亦須依法安排競選宣傳活動,可考慮讓候選人在宣傳期內公平進行宣傳活動。
講解會昨日下午五時假科學館會議中心舉行,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委員黎裕豪、高炳坤出席,向現場逾二百人講解選舉制度。
選舉結合公民教育
教青局長老柏生致詞時建議學校可透過澳門立法會選舉時事題材,結合品德與公民科或其他學科進行教學活動及其他延伸性公民教育,在課堂中引導學生反思廉潔選舉的重要性,探討誠信的價值內涵等,讓學生體會選舉意義,培養學生正面價值觀和態度,提升明辨是非和判斷能力。
同時,於選舉期間,校內任何行為都必須按選舉法規定,各持份者必須明白在相關法律下作為選民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推動立法會選舉能按照自由、公平、公正和負責任的原則進行。
私校無訂特別規範
唐曉峰致詞稱,根據“選舉法”規定,公共實體及等同實體的機關,尤其公立學校的機關,必須公正無私。在上述部門或實體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亦須對候選人保持中立。
至於私校方面,“選舉法”內並沒有對相關學校或辦學團體訂立特別規範。公衆比較關心的競選宣傳問題,是由校方自行決定及作出安排,但必須依法進行,尤其只能在競選宣傳期內開展及進行。另外,為宣導選舉公平,校方可考慮讓候選人在競選宣傳期內公平進行宣傳活動。
會上僅一人提問,社會服務及教育界共享一個間選議席的代表性有幾大?高炳坤解答,三十三個議席,社服及教育界佔一席,即三十三分之一。在上次修改“選舉法”前,教育界與其他界別混合。
講解會後記者問及選管會如何協助私校在選舉過程中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候選人?有學校與候選人有直接關係,能得到更好的資源宣傳?唐曉峰稱,任何指引或情況都要依法處理。法律無這方面要求,便不能創設法律去強加於任何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