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告兩判囚三緩刑
持修巨額騙案主腦囚四年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某教育中心涉巨額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案。五名被告出席庭審。涉案兩名主腦分別判四年及兩年半實際徒刑,其餘三人獲徒刑兩年,准予緩刑。
五名被告分別為梁X財、何X連、施X滿、譚X祥、唐X珍。
案情透露,涉案教育中心舉辦各類課程,當中有接受當時教育暨青年局“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但有學員涉嫌從沒有上課,僅向教育中心提供了個人的身份資料,即獲得現金回贈。
同時,教育中心負責人涉以不實的報讀及出席課程學員資料,向教青局申請資助。
法庭於宣判時裁定控訴書指控成立,五名被告罪成,證實五人合謀詐取當局資助。判梁X財囚四年;何X連入獄兩年六個月;施X滿囚兩年,緩刑三年;譚X祥入獄二年,緩刑三年;唐X珍囚兩年,緩刑三年。
庭審時,法庭傳召多名“學員”作供,部分年齡較大,甚或聽力不佳及聲稱不識字。他們供稱,經朋友介紹到宋玉生廣場附近某教育中心報名參與“課程”後,就會有現金“回贈”。其後把自己的證件交到涉案教育中心職員的手中,完全不清楚自己報名“課程”的內容、上課時間和地點,報名後便得到一千五百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