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失效卡偷龍轉鳳換同學卡
男學生涉盜消費卡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十餘歲男學生早前涉嫌利用一張在學校拾獲並已失效的消費卡,偷龍轉鳳將一名同學的消費卡“掉包”再拿往消費,遇竊同學的家長報案追究。治安警經調查,日前傳召涉案男學生調查後,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學生十餘歲,他涉嫌觸犯“拾遺不報”及“盜竊”罪。
上月九日晚上,治安警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其兒子同日下午在北區一健身室做運動,之後前往某士多使用自己的消費卡購物時,發現不能正常使用。經檢查,發現有關消費卡根本不屬他的,懷疑早前在健身室做運動時遭人偷走他的消費卡,且被更換了一張無法使用的消費卡,報稱損失四千七百澳門元。
治安警調查後,鎖定犯案者為事主認識的一名男同學。隨後,涉案男同學在家人陪同下到警區調查。男同學供稱,上月七日在學校課室發現一張消費卡,因一時貪心拾獲據為己有,但兩日後發現該消費卡已失效不能使用。
失效卡主不追刑責
同日下午,趁事主在北區一健身室運動時,將事主的消費卡偷走,同時將失效消費卡放入事主的散銀包頂替。男同學又供認,拾獲及盜去他人消費卡後,均有拿往消費,但忘記了使用次數和金額,事主的消費卡事後已遺失。
隨後,警員聯絡到失效消費卡的持有人,有人指在遺失消費卡後已向相關部門作適當處理,又指不追究涉案男同學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