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設企業歇業制 三年緩衝
【中新社北京廿五日電】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廿五日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為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中國官方首次設立市場主體歇業制度,明確特殊情況下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申請最長三年的“休眠期”。
日前,官方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其中,歇業制度的首次設立受到關注。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局長楊紅燦在發佈會上說,歇業制度明確,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經營困難的,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目的是為經營困難的企業提供緩衝性的制度選擇。”
楊紅燦表示,新冠疫情發生以來,部分市場主體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進行正常的經營活動,但仍有較強的經營意願和能力。該制度可幫助市場主體降低維持成本、保護其合法權益,同時也為中國出台相關的幫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礎。
對歇業的市場主體,《條例》明確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示歇業期限、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等信息,通過公示加強對歇業企業的社會監督和信用監管。沒有備案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條例》要求,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與職工依法協商勞動關係處理等有關事項,市場主體的歇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在歇業期間開展經營活動,就視為恢復營業。市場主體歇業期間,可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代替住所或主要經營場所。
十一家已辦理歇業
目前,官方已在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和寶安區開展歇業試點。自今年三月啟動試點以來,已為十一家市場主體辦理歇業登記,主要涉及到跨境電商貿易、商務服務、科技類等行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