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舉辦首場簡介會
60校設校董會45間立章程
【本報消息】為落實《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規定,及早支援學校辦學實體在兩個學校年度內設立校董會和制訂校董會章程,教青局於上月廿三日舉辦首場校董會簡介會。
代局長龔志明表示,《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已於今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學校須於二○二三年八月卅一日或之前依法制訂校董會章程,以及成立符合規定的校董會。校董會是辦學實體依法設立一個包括校長、教師和家長在內的管理團隊,須向辦學實體負責。
辦學實體還可以邀請有助推動學校優化和發展的不同專業背景人士加入校董會,豐富辦學實體監督及管理學校的力量,引領學校發展。目前六十七所私立學校中已有六十所設立校董會,並已有四十五所學校已制訂校董會章程,可見大部分學校在校董會工作方面已具良好基礎。
在簡介會上,學校督導協調員鄧偉強介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有關校董會規定、支援辦學實體設立校董會的措施、辦學實體提交校董會成員資料及章程的途徑。在交流環節,龔志明連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主管,與與會人員就校董會的職權、義務、組成、運作、委任、免除、出缺、替補及迴避等方面交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