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通宵之前……
尼修斯
一語成讖,因為疫症也因為趕寫計劃書,這篇文章的下集真的是在通宵中完成。澳門的劇團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在拼命,這兩年不斷停演和延期的不穩定情況,更令人累得要命,在十月頭執筆書寫未來計劃,百感交集。前文提到澳門藝團現在的多樣化,單一的資助形式難以讓政府善用稅收和資源,與藝團攜手建立一個美好而充滿想像力的社會。
資源不外乎三種東西:時間、經費和人脈。人脈要由藝團自己努力,而時間和經費,是政府在政策上可着力之事。先說說“時間”:每年的文化項目及活動資助在十月收件,過往差不多在翌年的四月才揭盅,近年在文化局銳意改良下,有時二月已知結果,同時,演出期亦可延至來年的三月,有足十二個月時間去製作。但細心一想,準備一個演出到舉辦至少也花三個月時間,當知道文化資助的結果後才起步,便等於要到五月才會舉辦首個活動,然後很快在十月又要交新一年的文化資助申請了。因此,有些比較拼命的藝團,為了令自己的全年計劃能不亂陣腳,冒着陷入財務危機之險,不理有無資助已安排演出。藝團欲向專業發展,卻在時間上難以作出具前瞻性的決策。例如和外地合作的計劃,一般至少以兩年時間去構思和溝通,現有資助的時間表,對中、長期的發展項目困難重重。藝團連全年計劃也無法訂定,更不用說長遠發展。加上長期困擾澳門藝團的演出場地荒,藝團的主動權極少,要用時間換取經費,談何容易。
文化局前年推出的兩年及三年的專項資助,是一項很好的嘗試,藝團遞交持續發展的項目,當首年批准後,第二年經評定結果合格後,自動續期。政府構思其資助計劃時,若能切身處地,研究如何令藝團能設定至少兩年的發展計劃,才有可能令藝團在較穩定的狀態下發展,建立人脈,廣覓經費,而不是每年跌宕不安,疲於奔命。
說到“經費”,藝團疲於奔命的原因,更在於目前的評審方法,是以每個項目進行評分,多勞多得,藝團要交夠多的項目,才有較多的資助,若是每年想精心只做一個演出,卻難以籌集足夠的經費;具前瞻性的評審方法,應是以藝團的整體發展和影響力去考慮,令評審理解藝團的理念,及各項目對該團發展的重要性。
劇團正在步向專業化,有全職劇場人,但沒有一個是真正全職的劇團及健全的體制。本澳近年的戲劇藝術發展快速,不少愛好者讀書深造、兼職投入,甚至放棄原有的安穩工作等,而投身為全職戲劇工作者,成為拓展澳門戲劇專業發展的先驅。戲劇,因演出而存在,但演出場地的不足,成為最大的絆腳石。公營表演場地因演出檔期有限,一個戲只能上演三場左右,面對觀眾的數量只有一千人,票房無法成為主要的經濟支柱,只能依賴政府資助的經費運作,戲劇工作者無法以演出而成為真正的全職者。自二○○五年開始,每年以劇場工作為職業的人士每年都持續上升,若無疫症,應是澳門專業劇場發展的關鍵期,若在資助制度上作出改良,給予更多的助力,展現遠景,這股人力將會成為澳門文化藝術發展的巨大推力。
文化藝術的資助和發展,一環扣一環,非本文短短千字可說清,借鏡外地的做法,有些方法挺合澳門:扶持及培養出標杆劇團;推行長遠資助的申請;針對藝團的整體項目作兩年或三年資助;針對藝團的個別項目長遠資助;鼓勵企業增設文化藝術基金。拋磚引玉,只望下年不再通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