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需社會共識實際需要
警:拒戴口罩違義務冇罰則
【本報消息】日前有人未戴口罩被拒進入超市,疑兩名男子向店員動粗導致對方受傷。有傳媒關注不戴口罩是否違法?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目前相關行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義務,但沒有罰則,希望居民注意防疫,保護自己及他人。
居民普遍配合戴罩
李德輝表示,該兩人涉嫌觸犯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及毀損罪,會作進一步偵查。至於不戴口罩的行為,《傳染病防治法》未提及罰則,但被列為市民應盡的義務。縱觀目前戴口罩普遍,居民相當樂意配合,大部分人在公共場所甚至駕駛期間都會戴上口罩。政府會繼續反覆呼籲和提醒,希望居民盡好義務,配合衛生局防疫政策,保護自己及他人。
被問到有否計劃推出“口罩令”?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現行《傳染病防治法》沒有須戴口罩的規範,若要仿效鄰近地區訂立“口罩令”,需視乎社會共識及實際需要。舉例若疫情嚴峻,但居民佩戴口罩情況非常不理想,將會是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
另外,治安警公佈上星期的出入境數據,十月四至十月十日期間,全澳各口岸共錄得約二萬六千二百人次出入境,當中約一萬二千四百人次為旅客。與前一周(九月廿七日至十月三日)對比,總數減少百分之四十八點九九,旅客數目減少百分之三十點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