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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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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N號房”案主犯終審囚42年

“N號房”主犯趙主彬 (美聯社)

韓“N號房”案主犯終審囚42年

【據中新社首爾十四日電】當地時間十四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駁回“N號房”事件主犯趙主彬的上訴,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十二年。

戴電子腳鐐卅年

“N號房”事件是指韓國系列網絡性犯罪事件。該案件主犯趙主彬現年廿五歲,涉嫌從二○一九年五月至二○二○年二月脅迫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數十名女性拍攝不雅視頻實施性剝削,並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聊天群中販賣傳播該視頻,去年四月被韓國檢方提起訴訟。

二○二○年十一月廿六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N號房”一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判處主犯趙主彬有期徒刑四十年,另外,隱匿犯罪所得案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兩案數罪並罰總和刑期為四十五年。二審將兩案合併審理,考慮到趙主彬又與部分受害者庭外和解,調整量刑後於今年六月一日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十二年。同時被判處其身份信息對社會公開、通報十年,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佩戴定位監控電子腳鐐三十年,追繳違法所得一億韓圜(折合約六十七萬澳門元)。大法院第二庭十四日駁回了趙主彬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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