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首收書質起卅日內答覆
政府質詢按期回覆率逾九成
【本報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自去年六月新工作指引實施以來,特區政府各層級積極配合,質詢按期回覆率穩定保持在九成以上。
林智龍回覆表示,今屆政府高度重視立法議員書面質詢的回覆工作,自去年六月以來,透過制訂新的工作指引,強化質詢回覆程序的時間控制,以配合立法會第二/二○○四號決議《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有關“政府應在行政長官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覆”的規定。
高標準時間管控
工作指引對政府內部必經程序的各主要階段均作出時間管控,尤其對統籌環節予以高標準時間控制,以便預留合理期間供部門就質詢作準備及回覆。
特區政府亦採取適當措施,加強對書面質詢回覆的規範性審核和政策性指引,進一步提高質詢回覆質量,切實回應議員提問和關切。
林智龍指出,未來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致力維繫與立法會的良性互動,積極配合議員依法履職,包括按照實際情況,及時、妥善答覆議員提出書面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