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巧拍人物
人物攝影與人像攝影,一字之差產生不同的界說。
人像攝影大多被認爲是在攝影室裏,有燈光和背景且以三腳架固定相機拍攝;人物攝影完全是因地制宜,在有周圍環境的“實景”中進行。因受技術限制,目前手機拍攝人像尚無法取得單反相機的效果,但用手機拍攝實景中的人物還是可以作爲的(如圖:童顔)。
實景可能是公園、居室甚至街區。被攝者較多是動態的活現的,如在工作、娛樂、鍛煉、旅遊等,畫面中或拿着一件表明被攝者的生活方式和身份特性的物品。
筆者爲手機拍攝人物歸納兩種形態:一是與被拍者溝通後從容地拍攝,二是在被拍者不知情時抓拍。
前者的形態可以事先徵得被攝者同意或配合,彼此在比較放鬆愉悅的情形下完成拍攝。冰天雪窖的貝加爾湖冬季,一位俄羅斯遊客拿起大冰塊主動給我當模特兒;這樣的“擺拍”機不可失,遂拿出手機凑上去就拍,人與物相映成趣,維妙維肖(如圖:澄澈)。不過歐美人大多數忌諱擺拍,假如刻意導演這幕“擺拍”恐怕很難奏效。
後者通常是被攝者的形態觸發了你的興趣,他或專注某件事,神態又很傳神,假如求得其同意再拍,畫面很可能失不再來,原本很自然很生動的人物形象會像雨收雲散般迅即消失(如圖:集市)。
這一類抓拍建議要入境問禁,不能犯諱,尤其在不驚擾被攝者情況下,與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再拍(如圖:攤販);還要不貪多,不戀戰,按好快門後馬上作罷。比如藏區的佛事活動司空見慣,並對遊客開放(如圖:朝覲),加上信奉藏傳佛教民衆比較隨和,通常不會忌憚被人拍攝。但有些民族就很忌諱被他人拍照,如遇到這樣的習俗則要尊重,莫爲已甚。
不像單反相機可以用長焦鏡頭捕捉人物,手機拍攝通常與被攝者之家距離較近。由於這個不利因素十分明顯,因此在操作時,要快速構圖、快速拍攝,避免被攝者保持長時間的表情。盡量多用大光圈,虛化實景中的背景,人物照會更富有層次。好在手機的拍攝智能很優異,無需過多調整功能設置就可巧拍到頗爲理想的人物照(如圖:畫家)。
圖/文:謝震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