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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4日
第C05版:澳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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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佛山輪

航行中的佛山輪

佛山輪沉沒,出庭作供的四名生還者右起:陳國榮 、張賢啟、何業文、譚有成。

再說佛山輪

——從香港海事法庭聆訊看佛山輪遇險經過

五十年前,佛山輪不敵超強颱風“露絲”而沉沒,造成八十八名船員罹難的大慘劇。筆者翻查當年香港天文台的資料,藉悉“露絲”的雌威非常橫蠻暴烈,並撰文見刊於八月二十九日本版“澳門街”。

近日,筆者為追查這宗戰後港澳航船史上最嚴重的海難事故,除翻閱我剪存的報紙資料外,並前往圖書館查找當年的舊報紙,看到香港海事法庭就佛山輪沉沒的原因,開庭研究,公開聆訊。從出庭作供的生還者的歷險憶述中,有非常驚心動魄的駭人情節,絕似海難事故的電影,令人震驚悲慟!

海事法庭的聆訊,是在一九七二年二月廿八日至三月三日一連五天進行,時距佛山輪沉沒約半年。

首先由檢察官宣讀調查書。他指出佛山輪在強颱風下失控,與巴拿馬洋船“史提芬尼”號相撞後沉沒。遇事時,船上有九十二人,事後有七十一具屍體被尋獲,另有十七人失踪,四人生還。

接着由生還者輪流出庭作供。猶記海難事故發生後,生還獲救的四名船員可能驚魂未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憶述有誤。而記者亦在一片混亂中或張冠李戴,或僅據傳聞報道,所以出現不少失實之處。半年後在海事法庭研訊,須發誓作供,所以各人均小心憶述,如實道出。

掌舵的陳國榮作供稱,他於一九七一年八月十三日才登上佛山輪工作,早前已有八年的掌舵經驗。他說,佛山輪卸客後開往昂船洲附近海面避風。至晚上九時,船長皮禮士命第一帶水到船頭指揮台,不久聽到輪船的啟動聲。凌晨一時,第二帶水通知他到指揮台掌舵。當時風勢極猛,船舵左右擺動,要使盡全力方能將舵握穩。如此強勁風暴也是首次面對,狂風怒號之聲,令人心怯。船上機器仍在開動,而強風卻從四面八方吹來,船身左右搖擺,已不受掌舵控制。當時指揮台上共有六人,除證人陳國榮外,還有船長、大副及第一、第二、第三帶水。由於船身顛簸得十分厲害,大家都要緊握實物才能勉強站得穩。凌晨一時許,他們意會到錨鏈已被浪濤扯斷,佛山輪呈現失控,在狂風巨浪中漂流。就在此時,他瞥見右方有一艘萬噸級的巨輪直撲而來,第一帶水連忙改轉引擎,希望能逃過這一劫,但一切太遲了。佛山輪指揮台被撞過正着,右側穿開一個大洞。接着,右邊船身又遭受一次撞擊。佛山輪被撞後,首先向左傾斜,繼而傾向右邊。船長皮禮士可說是首當其衝,他就是從指揮台右邊被毁的洞口滑入海中,欲救無從。船長墜海,大副及第二帶水則被重物壓在地上,動彈不得。遂由第一帶水當上指揮,通知大家準備逃生。

陳國榮續說,他從指揮台跑出來,找了一件救生衣穿上,有兩名船員見狀,跟着他走。他們曾上三樓,擬在左邊船舷找出口,但船艙外狂風呼啦啦的刺耳聲,實在太駭人了,三人遂折回。他站在梯間,想着輪船一旦翻側,不會被重物壓着。但其他兩人卻向艙內餐房逃去。稍後,船向右邊急速傾斜,燈光隨即熄滅,船續向右傾斜,終致翻側。海水急速湧入,他雖然沿着梯級往上跑,但仍受水浸。最後是怎樣脫離佛山輪,至今仍然記不起來,也許是被狂風或空氣壓力抽出船外。佛山輪第二次與巨輪相撞至覆沉,前後歷時僅十餘分鐘。陳國榮在海浪中掙扎,終於被沖上沙灘而獲救。

另一證人何業文,是佛山輪機器管理員,在機房內工作。八月十六日晚上,風勢強勁威猛,佛山輪顛簸得無法站穩。翌日凌晨一時四十五分,船上的燈火突然熄滅,隨即聽到有人到機房叫大家馬上穿上救生衣。何業文穿亦上救生衣,並感到船身正向右傾斜,他遁入尾樓,見有四五人正抱緊碌架床,以保持身體平衡,他亦照做。其時海水已湧入,船愈向右傾側。他被海水推湧至窗口,遂從窗口逃出,那正是輪船的左舷。其後,巨浪將他捲走,幸好未被吞沒於海底,而是將他拋上沙灘,故此獲救。

第三位證人張賢啟(早前誤作張炎啟)作供,他於一九六三年起在佛山輪當侍應生。八月十六日,佛山輪開往美孚對開海面拋錨。深夜十一時,在強風巨浪下,船身左右劇烈搖擺。十七日凌晨一時半,佛山輪開始向右傾,並看到十多名伙記面色慌張地穿起救生衣。此時,電燈突然熄滅,五分鐘後重亮,但隨即又告熄滅,艙內漆黑一片,並聽到隆然巨響,佛山輪即向右傾側。在這緊急時刻,聽不到警鐘鳴響,也沒有棄船的指令。未幾,海水湧入,船已翻側,他被海水沖出船外,在波濤中翻騰,幸然未被吞噬,更奇迹地被沖上沙岸,得以生還。

而看更譚有成作供稱,他是於一九六四年到佛山輪入職的。八月十六日上午,佛山輪離開港澳碼頭,開往昂船洲對開海面避風。晚上十時半,暴風增強,怒濤翻滾。他在三等客艙內聽到船錨已被拉脫的消息,船身大幅度擺動。凌晨一時許,風浪更加顛狂,有部分碌架床亦告倒下。譚望出窗外,看到佛山輪正在兩艘巨輪之間漂流,他慌忙穿上救生衣,以防出事。約一時十五分,聽到兩下碰撞聲,一次來自船頭,另一次則在船尾。相撞時,有些船員被拋起,二等艙有部分亦告崩塌。不久,電燈相繼熄滅。其時,佛山輪開始向右傾斜,角度愈來愈大,終至翻沉。他是從窗口跳入海中,抓着一條木柱,在怒海中拼搏,慶幸被沖上海岸,雖然受了傷,但總算逃出鬼門關。

亦有潛水員法蘭克·王出庭作供,他是受海事處臨時僱用,分別於八月廿四、廿六和廿九日三次與姓徐同事潛入佛山輪艙內,發覺該船右舷已陷入泥漿裏。在船頭發現一套V · H · F高頻率無線電收發機,該機的電犁全部在“開”的位置上。他們在船頭找到一個時鐘,指針指着的時間是二時零六分,乃將之拆除,送上水面。

五日的聆訊結束,法官高禮華作出結論稱:對於此案之發生,實不應責怪任何人。佛山輪船長皮禮士更是案中第一名遇難者,致使撞船後缺乏指揮,若他稍遲殉職,可能死亡數字不會如此高。而他在死前已盡了力,故此不應受到咎罪。

以上是當年海事處法庭的聆訊過程,若以今天的尺度來看這宗嚴重海難事故,可能會交由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作出徹底、詳細而廣泛的追查。

至於遇難地點何以會跟最初下錨避風處有一段很遠的距離,其原因是航船在大洋中與暴風搏鬥,是開動機器馬達,頂着風前行,可避免強風從側面吹襲容易將船吹翻。所以佛山輪雖然在昂船洲附近海面下錨避風,後來因要抵禦超強颱風,須開動機器逆風前航。但錨鏈始終抵受不住怒濤的重擊而被扯斷,佛山輪遂成怒海孤舟。從開航頂風,至失控漂流,至撞船覆沉,遇事地點已經遠離昂船洲,去到大嶼山東北的汲水門附近海面。另一艘港澳客輪澳門號,原在香港西環下錨避風,也是開着輪機頂風前行,同時亦斷了錨鏈,最終遇難擱淺,地點是在青衣島的對開海面。

最後要補述的是,當年海難事故發生後,港澳兩地的海員工會協助死難者家屬出海搜尋遺體、認屍以及辦理後事等,做了大量工作,卻未獲有關方面嘉許。另一方面,“露絲”帶來的災害,有說比“溫黛”還要嚴重,痛失家園的災民近二萬,港英政府初期只撥出一百萬元來賑災。祖國領導人看到災情嚴重,大表關懷,迅速由中國紅十字會滙出三百萬元人民幣,折合港幣七百四十多萬元,緊急救濟災民,幫助克服困難,並致以親切慰問。當時,祖國的經濟並不寛裕,人民的日子更是緊巴巴的,但仍然十分關懷港澳同胞,毫不猶豫地施以援手,雖然已是五十年前舊事,仍應銘記不諼。

文:黄 天

2021-10-24 文:黄 天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51916.html 1 再說佛山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