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議員倡優化教育發展基金
兩議員關注特教童社服機構支援
【本報消息】議員馬耀鋒及高錦輝關注本澳教育發展,提出持續完善教育法律法規,以提升教學質量,並優化教育發展基金,有利學校行政管理。
馬耀鋒提出三點建議,一是落實“教育興澳,人才建澳”政策,支持社會長遠發展。建議建立教育資源投入恆常性機制,確保教育資源投入比例,協助學校引入創新科技教育,優化班師比及師生比。二是持續完善教育法律法規,以《私框》為例,明年將實施滿十年,當中部分內容宜調整和更新,希望當局盡快開展諮詢及修法工作,加強教學人員的職業保障和專業發展水平,以提升教改效能。三是藉教育發展基金、學生福利基金、高等教育基金合併的契機,優化各項行政程序,減輕教師的工作壓力和教學外的負擔。
高錦輝就優化教育發展基金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兼顧規章及運作實況,簡化工作。他以學校提交境外交流活動申請為例,面對疫情多變,境外活動須動態研判開展條件,在獲得管理實體允許開展前,學校不可能進一步籌備,更遑論採購。建議應向先計劃、再批准、後招標的順序優化。
二是監管準則和執行標準透明化,為學校自我監督和發揮內控內審提供條件。學校活動多以學年為基礎,完成計劃後向管理實體提交報告。建議管理實體應訂立機制,明確審核及退款的進程和時間表,把握黃金一百八十日完成反饋監督。
他期望藉重整教育發展基金、學生福利基金和高等教育基金,與教育界深入溝通, 簡化申請及優化管理,為政府和學校相關人員減負;更期望能於學校提交總結報告後,在翌年兩月內(即學校提交申請前)完成報告反饋、補充資料及退款事宜。
議員謝誓宏則關注特教學童及其家長在疫情期間的精神壓力及經濟問題,建議當局採取短、中、長期措施緩解有關人士的精神及心理壓力,更應盡快規劃短期支援措施,例如特教學童家庭諮商服務、家庭交流講座、暫托服務等。當局應根據特教學童家庭情況,提供額外津貼;另適當增加治療師數量,減少治療輪候時間。
此外,議員羅彩燕提到,經濟下行,家庭矛盾糾紛加劇,當局應增強支援社會服務機構,非一刀切維持固定資助模式甚至是扣減資源。促請適度調升社服機構資源撥備,亦可考慮透過其他渠道調動資源,例如透過基金會開設針對專業社會服務機構款項申請專道,或從受各種因素影響而延誤或停頓的公共工程,其專款專用所退回的資金,優先調動支援前線社服機構,及早介入和支援社區潛在的危機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