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議員建言人才引進評核審批
【本報消息】政府日前公佈《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多位議員就此在議程前發言表達想法。
梁孫旭認為要清晰人才標準,設定更加嚴格和透明的計分和審批制度,以及建立衡量社會貢獻的客觀準則,避免濫竽充數、渾水摸魚,甚至出現賣位等貪腐現象。要定期檢視政策,設機制取消無貢獻者的居留資格。由於高端人才、優秀人才、頂尖人才三項計劃均設有續期的條件,建議制訂客觀準則,定期檢視執行情況,一旦發現引進者無貢獻,應按機制限制申請者成為永久性居民。要同步建立本地人才培養和中高層本地化的規劃,必須同時加強對本地人才的培養,完善本地人才培養政策,尤其要要求四大重點新產業設定本地人員聘用和培養的比例或具體指標。
林倫偉認為應參考不同地區引入人才的經驗,在《人才引進制度》中設立帶教本地青年的師徒制,政府亦應藉此機會,制訂本地人才培養的機制和計劃,加大資源投入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升本澳職業教育的質和量。同時,政府要利用深合區的發展契機,協助非高等職業技術學校與高等教育的銜接,幫助學校對接企業提拱實習機會及工作崗位。針對引入人才的歲數問題,建議由廿一歲提升到廿六歲,從而引入更具經驗更有能力的人才,更能做好帶教工作,亦能釋除大眾對“廿一歲就是人才”的疑慮。
何潤生建議政府改革創新現有的人才引進制度,因應國家賦予本澳的定位,以及本澳四大重點發展產業的未來發展需要,秉持公開公平、擇優引進的原則,及早制訂一套清晰、科學、精準的專才引進評核制度。更重要是加強社會監督,增加審批的公信力,盡力消除社會對人才引進變相為移民大開綠燈的疑慮。
在人才培養及人才回流方面,政府應針對性調整培育計劃及措施,除維持現有的旅遊產業人才優勢外,重點加強現代金融、資訊技術、外語、醫藥等方面人才的培養,尤其增強青年人的社會適應力和競爭力,向他們提供更多大灣區的資訊,引導他們放眼灣區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