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准照續期首兩月辦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今年一月至二月期間,市政署提供各類年度准照續期辦理,持有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即使是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者須繳交相應的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各准照持有人應盡早辦理有關申請。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或氹仔哥英布拉街二百二十五號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H區的市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零售(新鮮肉類/冰鮮肉類/急凍肉類)場所准照、零售蔬菜場所准照、零售漁獲場所准照、競賽動物准照、其他動物的准照——馬、小販准照、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車輛上的廣告准照、長期佔用公地准照及露天茶座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各類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到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及分站辦理。
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市政署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二八四二 · 一二一二,又或透過市政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 · 七六七六查詢。同時,居民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