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承擔高昂出行成本
車主:收費模式標準離地
《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行政法規昨日起實施,電動車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處的充電服務正式開始收費,不少車主趕在收費前到充電站充電。對於充電收費標準,有車主對澳門較鄰近地區收費高表示不滿,對於公共能源利益分配沒有進行公眾諮詢,表示遺憾。
電動車車主梁小姐表示,本身駕駛電動汽車,雖然慢充的價格(1.42+0.4元/度)比起家用電貴百分之三十三點五,但仍在預期內,能夠接受,但中充和快充就“貴得離譜”。
她指出,全澳只有約六十支的慢速充電樁分佈在二十多個停車場內,不可能滿足現時電動車輛充電需求,快充、中充、慢充的充電時間分別兩小時、五小時及十一小時,變相逼車主選擇快充,接受比鄰近地區高三至四倍的價格。
另一電動車車主蔡先生表示,他與大部分車主同樣不認同現時的收費模式和標準,指出高功率的快充即使成本比較高,但收費高於鄰近地區數倍,並不合理。
他直言,公共能源的收費,現在和未來牽涉居民大眾利益,隨着電動車在全球普及化,車輛製造成本不斷降低,未來將有更多居民選擇電動車替代燃油車,如果現時通過了高昂收費,未來將有更多居民需要承擔高昂的出行成本。
普及私人充電樁
蔡先生指出,先進的國家和地區基本都在推動電動車普及,據其了解,歐洲的電動車普及率是四成二,挪威更高達近九成二,推動電動車發展亦是我國國策。他希望當局忙完今輪新冠抗疫工作後,能盡快做好私人充電樁在澳普及的規劃,向外公佈規劃時間表,令居民能更自由合適地選擇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