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展覽”與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美術的新形態(二)
2、基於文化政策開展的美術活動
1)香港美術的實驗性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香港藝術發展局研究部編《香港文化藝術政策的釐定、推行與資源開拓》報告,提出政策視野並認為香港需要制訂文化政策。同時,該研究總結了每十年的政策變數;如一九五○年代的“消極不干預”政策、一九六○年代的“積極不干預”政策、一九七○年代的“市政局主導時期”和一九八○年代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文化藝術政策,以及一九九○年代“官方與民間的互動政策”。研究認為香港現行的文化行政制度,作為最高文化事務決策的民政事務局,無法制訂和執行總體文化政策,藝術發展局有政策研究和建議並向藝術界直接撥款,但欠缺足夠的行政權力和資源,無法發揮專業領導,而專業的學術顧問只屬榮譽職位,沒有實權,專業意見不具備強制力,這三組人(議員、公務員和顧問)的權責關係不清,難以向選民問責實踐“文化民主”。正是基於香港回顧後的國家政策支持,香港制定適應新時期的文化藝術政策,讓香港現當代美術形成獨特的地域特徵。
從文化身份角度,一九四九年新中國成立初期的香港美術總體呈現出西化與現代性特徵,加之香港人對“自我認識”的焦慮和文化藝術構建需求,使得香港新生代藝術家盡力汲取西方現代主義思想,向西方模式靠攏的同時受到香港文化地域性塑造期盼的束縛。在“回歸”前幾十年裡,香港美術的發展是香港文化的祈求與自我認知的焦慮的一個面向,促使香港現當代美術不斷尋求符合自我期望和民眾需求的道路,在經歷“實驗水墨”、“現代水墨”等形勢後,最終使得具有香港本土文化特徵的藝術形式開始出現。
在經歷“身份找尋”的文化藝術塑造及香港回歸祖國之後,香港藝術活動穩步進行,視覺藝術活動數量,二○○七年至二○一二年每年均有上千次活動。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摘要》記載,僅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視覺藝術展覽活動共有一千二百四十六次,較上年度增加約百分之六;其中繪畫類展覽三百四十四個,混合媒介及裝置類一百一十六個,新媒體藝術類五個,行為藝術類十三個。二○一二至二○一三年度共進行視覺藝術展覽活動一千五百八十六次,同比增加約百分之二十七。而發生如此改變是因為觀眾對視覺藝術的欣賞水準逐漸提高,美術教育的普及尤其是對當代藝術的接受範圍群體在逐漸擴大,各類藝術媒體展覽數量也呈增長趨勢。與當代藝術關係密切的混合媒介及裝置類的藝術展覽、新媒體藝術展覽及行為藝術展等數量都呈現出逐年增長的趨勢。
顧 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