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社團:修國安法履行憲制責任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開展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多位政界及社團代表認同有關修法體現澳門特區一如既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履行憲制義務和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崔世昌
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只有保證國家安全,才能保障民生經濟和維護營商環境,也才能持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
澳門特區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於○九年制訂以及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側重為“特別刑事立法”。因應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此次特區政府適時修法,以完善實體法規定,增加“一般規定”和程序法的內容,使“國安法”成為了澳門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是積極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重要體現。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理事長黃顯輝
現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未訂定專門的程序法,有必要制訂維護國家安全的刑事程序制度,堅持法治原則,統籌兼顧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遵循程序規則,賦予執法當局相應的刑偵手段,通過程序公正保障實體公正。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使其成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將有利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推動澳門整體加強對國家安全的保障,築牢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工聯總會會長何雪卿
國內國際形勢不斷變化、社會經濟科技持續發展,對國家及澳門特區帶來國家安全的新課題新挑戰。特區政府有責任和義務適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工聯總會堅定支持特區政府持續完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和執行機制。廣大僱員均會堅定支持特區完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不斷鞏固澳門特區繁榮穩定根基,讓自身有更好的生活和發展空間。
婦聯總會會長劉金玲
認同是次諮詢文本中提出的五大修改方向,認同文本對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破壞國家安全行為,因時因勢作出更細緻的修訂,讓澳門“國安法”更具大局觀和整體觀,在面對多樣的安全威脅時,有更多樣的手段應對。婦聯總會將全力配合和支持特區政府開展各項公開諮詢,充分發揮社團的橋樑作用,主動做好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包括廣大婦女在內的澳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推動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強大合力,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
街總理事長陳家良
是次修法能更好適應外部形勢變化和社會發展需要,更加明確和規範哪些利用非暴力、煽動、勾結等卑劣手段暗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罪刑明細,相信能夠提升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能力。強調是次修法並沒有收窄居民合法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而是根據罪刑法定原則,進一步清晰和明確那些意圖犯罪和圖謀製造混亂者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
歸僑總會會長劉雅煌
充分認同和堅決支持特區政府的決定。此次修法是進一步完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又一重要舉措,有利於澳門更充分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遵循既有的刑事基本原則,加強預防及阻嚇性,堅定維護在澳人士依法享有的人權和確立應遵義務,為澳門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方面提供更堅實的基礎,確保經濟多元發展及社會穩定。相信是次修法不但無礙澳門僑團與海外僑團的正常交往,更為海外投資者來澳發展帶來更大的信心。
立法議員何潤生
一八年中美貿易戰掀起序幕,一九年香港的反修例風波,到近年的新冠疫情,相關國內外環境的變化,致使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時,面臨新狀況與挑戰。中央政府高瞻遠矚,於去年批覆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促進特區開展各項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惟法律方是社會穩定的磐石,澳門特區的“國安法”修訂可謂刻不容緩。本次修法方向清晰,因應國內外形勢風險,填補原有法律漏洞,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安犯罪,力踐澳門特區的憲制性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回應社會各界長久期盼。
立法議員馬志成
堅定支持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期望社會各界全力支持配合特區政府做好修法公開諮詢工作,盡早完成修訂方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本次修法有助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強大的制度保障。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定能團結一心,共同做好今次的修法工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