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管理員被揭吞五萬公款
【本報消息】外僱管理員藉着工作之便,私吞五萬一千多澳門元公款,管理公司今年八月核數時發現管理費帳目有異,本月十四日帶同疑犯到司警局投案。
涉案人姓江,男性,四十四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管理員,去年五月份入職。警方以信任之濫用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司警發言人透露,江某於新橋區某大廈任職管理員,受公司所託每月向住戶代收管理費。直至今年八月,管理公司核數時發現管理費帳目有異,其中五萬一千元不翼而飛,向江某查詢時有人承認挪用公款。由於一直未能歸還款項,疑人在管理公司人員陪同下到司警局投案。
調查期間,疑人承認去年十月及今年五月兩度挪用公款,用作為內地父親治病。涉嫌觸犯信任之濫用罪被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