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醉駕停車場自炒法辦
【本報消息】一無業漢酒吧消遣後駕車回家,抵目的地後疑不勝酒力在其住所大廈的停車場內自炒,警方接報到場為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證實有人體內酒精含量達二點四二克,涉醉駕移送法辦。
涉案男子姓王,四十五歲,本地居民,報稱無業。
治安警於本月十三日凌晨近二時許接報一宗發生在勞動節街某大廈停車場內的私家車自炒撞牆事故。警員到場處理時發現肇事司機王某身帶酒氣,有人坦承醉酒駕駛,供稱當晚約凌晨零時在新口岸的夜場飲酒消遣後駕車回家,疑因不勝酒力釀禍。治安警現以“醉駕”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案件有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