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誓宏促修法管制噪音
【本報消息】議員謝誓宏指出,有居民反映,由於深受噪音困擾,出於無奈被迫透過各種辦法向製造噪音的鄰居“反擊”。他提出書面質詢,當局會否考慮參考香港特區《噪音管制條例》,不論居民及商戶,當其樂器類、擴音裝置、娛樂設備、空氣調節系統及生意業務,任何時間發出擾人的噪音,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一萬元,加重澳門對於製造噪音的處罰,以此震懾。
不少居民憂慮投訴過後,會反遭鄰居“秋後算帳”,導致變本加厲的報復性噪音循環。除了法律震懾外,當局會否考慮給予執法行動部門更大執法權力,動員社區、大廈管理處,呼籲業主委員會等多方為共同營造良好、安靜的居住環境而出謀劃策,例如制訂“居民公約”,加強社區宣傳教育。
此外,政府除透過明確不同類別噪音的執法部門、設立廿四小時投訴熱線,部門之間已有溝通合作機制跟進投訴個案等舉措外,相關部門會否定期主動巡查噪音黑點,加強執法,而非總是只等居民求助後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