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麗露含玻璃碎籲停售停食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市政署昨日接獲居民投訴,在一款柚子味可麗露甜點中發現玻璃,即派員調查,跟進食品銷售記錄及流向。涉事產品由澳門蘭花前地一四六號運順新邨地下BZ舖位“Patelier”生產並銷售,並未分銷至其他店舖,初步調查懷疑是製作甜點的食材曾受玻璃碎片污染所致。市政署即時勒令場所停售並銷毀食材,要求商戶重新檢查生產線的安全性。
市政署呼籲居民若持有該款可麗露甜點應立即停止食用。
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者有責任確保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用安全。市政署將持續調查及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食品安全法》將作出檢控。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罰款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