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人類對金錢的慾望是貪婪的、自私的、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得到的。
《我的叔叔于勒》,它也許是一篇好的文章,揭開了人們虛偽的面具;它也許是篇壞的文章,撕碎了對親情天真的幻想,因此我無法去定義它。
從客觀的角度去看,作者一開始寫“我們”期待于勒創業成功到後來看到于勒在輪船上賣牡蠣的嚴重嫌棄,就很好的展示了人類的陰暗面,明明隻字未提金錢,卻暗裡透露着對金錢的渴望。
可仔細想想,真如此嗎?若是把這樣的窮人家放在現實裡,何嘗不會做出顧財不顧親的事。
所以我作為普通家庭裡的一名中學生,我不僅無法定義這篇文章,甚至我無法定義文中對任何一名角色,我眼中的五十元,對於文中的窮人家可能是兩天、三天,甚至四天的飯錢,對於于勒可能是辛苦賣一天牡蠣才賺到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夠單看一面就篤定事情的對錯。“我”的父母也要為了這個家負責,所以不能夠輕易將曾經犯過錯的于勒接回家,父母怕於勒再大手大腳的花錢,怕填不飽肚子,也許他們還是會心疼于勒,只是隱藏在心底裡。
而于勒心裡或許也心懷愧疚,想要彌補他們一家人,可心有餘而力不足,若是一個人沒有愧疚之心是不會寫信報備離開,肯定會依附在那一家人身上繼續吸血,于勒並沒有,他即便沒有創業,他也有靠著自己的雙手去賣路邊攤賺錢。
如果非要評價他們,我想他們是為對方着想的,只是現實因素讓他們必須漸行漸遠。人雖對金錢有着慾望,但人始終有不可言喻的感情,人並不是冷血動物。
江凱娜 新華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