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向性犯罪說不
保安司長辦早前公佈今年首三季罪案統計及執法工作數據,當中對兒童的性侵犯案件共二十八宗,較去年同期增加十三宗,主要涉及同齡人之間自願性行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影像,以及輕度性騷擾等,其中有部分案件的嫌疑人與受害者為親屬關係,有關情況值得社會高度關注。
本澳《刑法典》規定,任何人與未成年人(不同犯罪有不同的年齡規定)有性交、肛交、口交或插入式性慾行為,又或重要性慾行為,即使沒有採用暴力等手段,又或即使該未成年人出於自願,亦會觸犯《刑法典》有關侵犯性自決罪的相關罪名,最高可被判十年徒刑。同時,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有特定的親屬關係如父女、被害人在等級關係或勞動關係上從屬行為人如僱主和僱員,或在經濟關係上依賴行為人,而犯罪是利用此等關係而實施者等,有關刑罰的最低及最高限度加重三分之一。
保護未成年人是社會的共同責任,冀家校和社工提升警覺,當局責無旁貸加強宣傳,特別是增強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知識,勇於舉報,向性犯罪說不。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