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安全
車輛不讓先在斑馬線撞傷倒途人的事件,並非偶發,近日社會對加強斑馬線安全的聲音更大。保障行人安全過馬路,最佳的方法是人與車絕對分隔,即建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但周邊條件等原因,只能在車速快和較長的道路興建;次之,就是設置帶燈號的行人橫道。假若將本澳的斑馬線全改作帶燈號的行人橫道,可行嗎?
本澳尤其半島街巷縱橫,路口之間十分短,斑馬線達二千多條之多。試想想如果全部斑馬線都安裝燈號,便會十多米一組燈,全澳交通會癱瘓,倒不如實施不准機動車上路,全部踩單車,似乎更具可操作性。斑馬線上加設燈號(帶燈號的行人橫道)只能在個別較大的路口設置。
從安全角度,首要駕駛者看得透,故斑馬線切忌設置在路口轉角處,應在轉彎後一段距離;夜間斑馬線必須照明充足,甚至加設螢光設施,讓駕駛者看得清。
很多時在斑馬線撞傷人,主因車輛無減速直衝而過,故在斑馬線前數米安裝減速帶,對車輛作強制物理減速,也是對駕駛者的“提醒”,作用較明顯,值得推廣。當然,每處過路設施的路況和周邊環境不同,不能一概而論,當局應專人逐處現場視察,逐一調整和加強安全設施。
斯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