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補牢
青洲馬路奪命交通意外距今已有半月,網上討論仍然不絕。除個別偏激言論外,大家都多從如何改善道路環境,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本澳斑馬線多,人盡皆知,車輛在斑馬線前須禮讓行人是法例規定。然而,鑑於個別駕駛者罔顧行車安全,接近斑馬線時不減速,更不會禮讓行人,倘途人以自己在斑馬線有絕對優先權,毫不留意來車,將自己的安全交到他人手中,到發生意外時悔之晚矣。
部分途人有錯覺,認為駕駛者會看到自己過馬路。惟駕駛者往往要“眼觀六路”,尤其夜間,雖然有燈光照明,但視線始終減弱,若遇到對頭車開高燈,更難看清前路。
本澳過路線設計較佳的相信是孫逸仙大馬路文化中心側的斑馬線。欲過馬路的途人需按掣,待行人綠燈亮起後方可橫過。另外,水塘馬路的斑馬線設燈號提示,過馬路的途人按掣後會有黃燈閃爍,讓駕駛者可早作準備慢車禮讓。駕駛者故然有責任減慢車速,但途人為了自身安全着想,也應盡量使用警示燈按鈕。
內地不少城市多年前已有地感式斑馬線,途人踏足斑馬線地面即會亮燈,讓駕駛者清楚知道有途人正橫過馬路,及早準備。當局宜考慮引進,亡羊補牢,未爲晩也。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