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
第A15版:澳聞

第二批九文物項目評定

第二批九文物項目評定

【本報消息】政府將頒佈行政法規,公佈第二批按“文遺法”評定的建築文物,共有九個項目,其中三項屬紀念物,分別是沙梨頭更館、先鋒廟及聖保祿學院遺址。

三項屬具建築藝術價值樓宇,分別是東望洋斜巷六號房屋、得勝馬路三十號房屋及穆薩家族房屋。三項屬文物場所,分別是舊西洋墳場、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及氹仔嘉模墟。

為持續有效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本澳第二批九個不動產項目啟動評定程序。

政府曾就這九個項目的文物評定公開諮詢,社會意見普遍認同列入建築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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