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是一個甚麼樣的概念?
上一期筆者以是優質教育的維護者”為題,指出了師培與教學素質的關係。稿子刊登後,也有幾位資深的在職教師與筆者談及此事,說有些實習生無論在學科基礎知識上還是心態上仍有些預備不足,因此為了維護學生的學習權利和保證學校的質素,對實習學生在成績上提出基本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有教師提出應在師培課程中加入“社會學習”(service learning)元素,筆者也認同這個建議,會另文討論。
從維護學校的質素來說,對實習生提出要求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筆者也曾聽過有實習學生“挑選”實習學校的傳聞。傳說學生“挑選”實習學校的標準“出人意外”,例如:不願意去一些“名校”和他們覺得不太理想的學校,還尤其在意與實習學校的距離。天啊!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首先,筆者不知道學生憑甚麼認為自己可以“挑選”實習學校,實習的安排和配對都是十分專業的工序,依據學生的學習需要和學校的需要做配對,而絕對不是輕率的或以給予學生方便的原則而決定。其次,學生的這些想法是不是有所偏差呢?只“挑”中間的來教,因為教“好”和“稍遜”的學生都有不同類別的工作壓力,所以選擇不教嗎?
教育工作的本質是成就學生,讓“稍遜”的變得好,讓好的變得更好,沒有這個基本的信念,教育沒法彰顯社會的公義,也沒法讓那些弱勢學生(無論因家庭或個人原因)因着教育而有上游的機會。筆者經常跟學生說:“我們都是成年人,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選擇,甚至可以不選擇教育工作作為終身志業,但是在學的學生沒有很多選擇,縱然班上的教師很不濟,但是基於義務教育的緣故,學生沒法離開這個班,或是學校制度。所以,同學務必要想清楚自己是否有心從事教育工作,並在可能的範圍內讓我們的學生因着你的教導而變得更好!”
此外,實習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概念呢?現時澳門舉辦師培的機構對實習的定義主要分為兩類:一、教學實習或教學訪視(teaching practice/teaching supervision);二、教學實習和學校經驗(teaching practice and school experience),兩者雖然有些區別,但仍是以教學實習為焦點。讀者或許會提問,是不是叫法不一而已。其實不是的,譬如說:對於職前類別的師培,即本科或是學位後教育證書課程,實習生需要的並不是單純的教學實習,而是需要全面的學校經驗,包括了解學校內的人和事,實習的層面應更為廣泛。至於已在學校工作者,雖然並非現職教師,但基於他們在學校服務,已有一定的學校經驗,實習可以更集中在教學和班級管理上。然而,按現時的師培課程來看,對實習的規劃並不細緻,也沒有針對性,只是沿用一般師培的模式,將實習列為必修元素,卻未受到相應的重視程度!實習之於師培是理論和實踐的整合,是促進教師專業化的重要一步!
〈師(資)培(育)教師血淚史之十〉
黃素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