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因政治考量諸多阻撓赴台
李家超:陳同佳不能自首責在台方
【香港中通社廿三日電】陳同佳廿三日完成洗黑錢罪名刑期出獄。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李家超同日表示,台灣因政治考量諸多阻撓陳同佳赴台自首,若今次不能夠秉承公義,台灣當局要負上全部責任。
李家超當天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表示,台灣殺人案的疑犯陳同佳表示他願意去台灣自首,這本來是很直接了當可以處理的事情。然而台方因政治考量諸多阻撓陳同佳赴台自首,還將責任圖謀推卸給香港特區政府。
李家超指出,台方不斷改變立場,首先對陳同佳作入境管制,其後又說沒有對陳同佳作入境限制;台方亦曾經要求特區政府在陳同佳刑滿之後,非法繼續扣押他;台方又要求特區政府在明知沒有足夠證據下,起訴他涉及在台灣本土殺人有關的事情。這些都是不負責任的言論,亦違反秉承公義的做法。若今次不能夠秉承公義,台灣政府要負上全部責任。
李家超表示,希望台方可以履行在事件中沒有表現出來的公義和司法責任,讓陳同佳可以去台灣自首,還這件謀殺案的死者及其家人一個公道,亦讓陳同佳可以在司法制度之下改過自新。他提到,陳同佳有表示他對自身安全有憂慮,所以警方在考慮他提出的要求並作出評估之後,正在採取適當的措施。
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質詢時進一步表示,特區政府一向的態度是希望協助台方,但台方卻增加很多枝節及設置很多障礙。如果台方接受陳同佳的自首,特區政府可按香港法律及程序予以協助。他強調,司法協助和自首是兩件無關係的事,自首可在司法協助以外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