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口岸粵港兩地牌將重開申請
上次未受理申請仍有效無需再交
【本報記者廣州二十四日電】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今日公佈,從十一月十八日起可重新申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通行的粵港兩地車牌。
廣東省公安交管局稱,經粵港雙方磋商,粵港之間將新增五千五百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通行的兩地車指標,其中包含香港入境的小汽車指標五千個、內地出港的小汽車指標五百個。
資格條件有變才交
自今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廣東省公安廳政務網(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按照短信通知時間前往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車管所辦證大廳辦理。此前(二○一七年至二○一八年期間)已經在網上提交資料但未受理的,仍然將視為有效申請數據,無需再次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如申請人資格條件與當年相比已發生變化的也可重新申請)。
執行四月實施指標
廣東交管車牌所特別說明,對於投資類指標申請,將按照納稅數額高低順序,依次網上初審、窗口受理、核發指標;對指標的後續管理,包括批文有效期、延期、換車、換司機等,將按照今年四月十五日實施的粵港澳跨境小汽車指標措施執行。
為方便香港居民,車主領取批文、行駛證後,到香港中國檢驗有限公司領取牌證並固封。此輪指標發放完畢後,未獲批申請數據將全部作廢,今後如有新增指標再次受理時,需重新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流程一是訪問廣東省公安廳政務服務網,並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二是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審核申請,通過後將發送短信告知辦理業務的具體時間。
短信通知再行辦理
三是申請人按照短信通知時間,到辦證大廳辦理業務(務必按要求帶齊資料,嚮導辦台工作人員出示短信即可領取辦理號)。
四是窗口受理申請後請耐心等待(需對申請審核)。審核通過後將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結果,屆時須按短信通知到香港中檢公司驗車。
五是完成驗車手續後的兩個工作日,須攜帶驗車信封到辦證大廳繳交辦證費用,隨後即可領取粵港兩地車批文卡、行駛證等證件。
辯證領取證件後,須到香港中國檢驗有限公司領取內地機動車號牌並固封,到海關、邊檢、香港運輸署等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