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兩地牌多類條件可申請
【本報記者廣州二十四日電】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公佈粵港兩地牌具體的申請條件是:第一類香港經大橋口岸入出內地車牌申請。
一是投資類,申請條件是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公司在廣東投資興辦實業,所投資的企業近三年(含申辦年度)在廣東納稅總額累計十萬元以上,可以申辦粵港兩地牌。
二是高新技術類。申請條件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公司在廣東投資興辦企業,所辦企業被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可以申辦一副粵港兩地牌(不予增辦)。
三是外資金融機構類。申請條件是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公司在廣東投資興辦外資金融機構(不含代表機構),該外資金融機構近三年(含申辦年度)在廣東納稅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粵港兩地牌(如外資金融機構在外省,但在廣東省內設有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納稅滿足要求的,也可申辦)。
四是資格類及人才類。申請條件A資格類申請條件,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或者全國、廣東省級、地市級、縣(市、區)政協委員的港澳台人士,可以辦理一副粵港兩地牌(只能辦一副,已辦理通行其他口岸粵港兩地牌和粵澳兩地牌的仍可辦理)。
B人才類申請條件,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任校長,或者持有廣東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辦理一副粵港兩地牌(只能辦一副,已辦理通行其他口岸粵港兩地牌和粵澳兩地牌的仍可辦理)。
人才類申請有規定
C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滿後持有人仍具備相關資格條件的,延期五年。
五是捐贈類。申請條件是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廣東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三百萬元以上,或者社會團體在廣東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的,可申辦一副粵港兩地牌(只能辦一副,已辦理通行其他口岸粵港兩地牌和粵澳兩地牌仍可辦理),有效期為長期有效。
第二類為內地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車牌申請。申請條件一是在廣東登記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內資公司),近三年納稅額達到一百萬元以上,可以申辦一副內地入出香港兩地牌。
二是在廣東省登記的金融機構,或者在內地登記的金融機構在廣東省的分支機構(內資公司),近三年納稅額達到一百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一副內地入出香港兩地牌。
內地車申請有條件
廣東外資企業、“三來一補”企業以及已辦理出境公務車企業,不能辦理內地入出香港兩地牌。已申辦通行其他口岸兩地牌的,仍可按本申請條件再申領一副港珠澳大橋口岸兩地牌,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上一年度納稅數額三十萬元以上可延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