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
第A02版:澳聞

高開賢:設誘因推都更

高開賢

高開賢:設誘因推都更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提出建議,指諮詢文本只提及置換、現金補償及津貼等形式補償業權人以推動都更,其吸引力或未必足夠,建議政府應設置更多誘因,吸引整個社會參與推動都市更新。

高開賢表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目標或概念相當不錯,亦是善意做法。惟文本中提及三種不同樓宇啟動重建百分比的部分,容易令社會誤解,只要達到某一業權同意百分比,即會拆卸樓宇,政府應再作說明,予以社會清晰概念,達到某一百分比,只是啟動重建樓宇程序。

引入多贏原則

他又指,文本看來,當達到樓宇可拆卸標準時,只有置換、補償及津貼三種方式保障業權人,建議政府必須設置更多誘因,吸引社會和市民支持計劃,包括引入雙贏甚至多贏原則。

高開賢認為,將來都更公司和業主業權人商討拆建、改建、整片規劃,過程中可能有利潤所得,其中的利益如何分配,如何達至雙贏、多贏等目標,如政府達到推動都更目標、小業主達到改善居住環境目標、商戶甚至可營利等,就是政府要向社會說明的誘因及具體操作方式,令社會更積極支持都市更新。

2019-10-29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6185.html 1 高開賢:設誘因推都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