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維規劃行人過路設施
有報章早前報道指出,近期多宗交通意外發生在斑馬線,多名中區社諮委促請當局檢視和調整斑馬線,改善交通設施設置,加強教育和執罰,強化駕駛者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一、社會對此有不同意見
對於上述提及多宗交通意外發生在斑馬線上,社會不同團體的人士紛紛發出不同的聲音及建議,如有意見認為,當局將斑馬線調整縮入五至十米或取消,讓駕駛者轉彎時造成盲點且不便民,希望恢復過去斑馬線前收窄路口的設計;並在路面筆直、多線行車的斑馬線前增設減速路壆,加強教育駕駛者安全意識及加重違規罰則,提升道路安全。亦有意見認為,本澳交通已飽和,路面情況日益惡化,交通意外有增無減。促政府切實改善本澳的交通狀況。意外成因,除駕駛者自身失誤外,複雜的道路結構亦為本澳交通管理帶來困難。不少市民反映,發現俗稱“黃格”的禁止停車標線與斑馬線距離過近,尤其以高地烏街與高士德大馬路交界斑馬線,建議當局參照早年三盞燈與高士德交界路口調整斑馬線位置,保障行人與行車安全。
另外,亦有立法議員提出書面質詢,表示近期本澳交通意外頻生,有多宗意外更發生在斑馬線上,敦促當局審視設置斑馬線的位置,完善道路環境和增加行人過路設施,以及更科學設置交通燈等配套。亦特別促請當局未來加強監察全澳的交通黑點,以及加強交通執法等。
二、斑馬線不安全的根本原因
對於早前多宗交通意外發生在斑馬線上,坊間有聲音指出本澳的斑馬線已不再安全,因為按照本澳的法例,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優先使用權,因此,過去只要道路使用者踏出斑馬線,駕駛者一般都會自覺停車讓行人橫過馬路,聽聞這行為亦得到很多外地遊客的稱讚。但時移世易,斑馬線好像已失去昔日的光環,那究竟是出了甚麼問題呢?筆者認為,歸根究柢可能是以往本澳人少車少,在道路上以斑馬線作為行人的主要過路設施,尚算是一個可行的方法。然而,隨着本澳近十多年經濟的高速發展,本地常住人口及來澳觀光的遊客大幅增加,以致在街道上的行人和車輛有增無減,故這情況下斑馬線已不能有效發揮安全的作用。因為雖說斑馬線在法律上行人有優先使用的權利,但說到底畢竟仍是一種依靠行人與駕駛者雙方自覺相互禮讓的一種過路設施。故每當筆者到外地旅遊時,均留意到在一些大城市的主要幹道和繁忙道路已很少單純地設置斑馬線,很多時已改用紅綠燈裝置,或斑馬線及紅綠燈裝置兩者並用的方式,如條件許可,更會採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等較為安全的行人過路設施。
三、以新思維重新規劃行人過路設施
因此,建議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可多參考外地的先進經驗,再結合本澳實際情況,以新思維的模式重新規劃本澳的行人過路設施。首先,有關部門需訂定哪些是本澳的主要幹道及繁忙道路,如可以每日車流量計算,當達到一定的車流量的道路便定義為主幹道及繁忙道路。在這些道路上因每日有大量車輛使用,為了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起見,建議在法例上必須規定要以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或紅綠燈裝置作為行人的過路設施,如在條件許可的道路上多建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以讓人車分流。如現在就應未雨綢繆在未來多個新填海區仍未太多車流量的情況下,規劃多建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或使用地下空間,以分流將來的人流和車流。此外,在沒有條件的道路上使用斑馬線的同時,亦需設有紅綠燈裝置,如在一些傳統舊區的繁忙道路上,以讓人車各自有使用道路的時間。
另外,針對現時本澳不少道路存在斑馬線過於密集或位置不合理的情況,例如高士德馬路、俾利喇街等,冀有關部門以科學方法訂定每條斑馬線之間的合理設置距離,如可參考和借鑑外地的先進標準和做法及進行科學性的統計分析,以檢視全澳道路上的斑馬線是否需要調整。對於一些使用率較少的是否可以考慮取消,對於一些相距較近的是否可以考慮合併等;以作為適當調整本澳各區斑馬線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從而減低因人車爭路而在斑馬線上發生交通意外的機率。
新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