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適可而止”的教案
上一期談到當收到學生的教案時,我腦內總會冒出千萬個問號,這究竟是為甚麼呢?當時我收到了學生交來的一份教案,內容很多,除去附件已有八頁了。文字排版得密密麻麻,粗略地看,如果一頁有三百至四百字,那麼整份教案就有三千多字了。或許讀者會感到疑惑,教案的內容不是越多越好嗎?這也是多數教育實習學生的慣性思維。
然而,教案的內容越多並不意味着教案的質量就越高,兩者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關係。這麼多年來,筆者常收到兩種極端的教案——要麼像“阿婆的紮腳布”一樣,要麼就是過分簡單。過分簡單的教案通常只包含了教學的步驟,對於如何安排教學內容、需要甚麼教材和教具等內容一律欠奉。無論是這種“做過頭”或是“不達標”的教案,在教學實踐中都是比較容易出現狀況的。譬如說,有的實習生因為教案過分簡單,且對教學流程沒有全面的預估,結果應該用四十分鐘上完的一節課,只用了十分鐘就結束了;也有的實習生因為對教學的流程細節缺少思考,結果忘記了教學步驟,或是忘記了具體的教學流程,結果導致課堂秩序出現問題。
那麼,教案過長又為甚麼不好呢?筆者問學生用了多長時間預備那八頁的教案,學生的回答是用了兩周時間。學生認真對待教學,理應予以表揚,但是這種教學方法是否有效呢?以及在真實的教學情境中又能否實踐呢?實習生一周任教的節數比在職教師少,所以可以有很多時間做準備,一旦實習生成為在職教師,何來兩周的時間去準備每一節課呢?所以,教學實習其中的一個重點,就是讓學生知道甚麼是可為的,甚麼是不可為的。
教案冗長與詳盡並不是等同的概念。很多時候,教案的冗長只是反映了實習生沒有對內容作出篩選,認為把東西寫了下來,心裡就感到了踏實。事實上,這也正正反映出學生對於“教案”有少許誤解。“教案”是一種教學上的規劃,原則上,規劃應越詳細越理想,但也要注意,詳細是指規劃上的詳細,而不是記錄上的詳細。兩者之間的最大區別是甚麼呢?舉個簡單的例子,一位同學在教案中採用了提問的教學方法,並在教案中這樣展示(見右圖),這就是屬於記錄的性質。很多時候,實習生都會將預設的教師要說的內容以及學生的回答都寫在教案上,這並非不可,而是沒有必要。又譬如,當實習生對於某一概念不是很清楚時,他們會將相關資料一併寫在教案中,事實上,實習生要做的是將該概念弄清楚,並回歸到施教過程,而不是將資料寫在教案裡,因為教學時不可能有很多時間去看“稿”。至於筆者所指的詳細規劃,更多的是指對整個教學流程、步驟的思考、預估和預演,只有這樣,每一個教學步驟才會緊湊。
那麼,實習生在編寫教案時需要修練甚麼呢?以下是一些建議。首先,實習生在準備教案時,一方面要檢視學生須掌握甚麼知識點,另一方面也要檢視自身對教學材料的認知和掌握的程度,以作更充分的準備;其次,作為一種對教學的規劃,教案的重點在於規劃,包括規劃教學目標、教學流程、教學方法、教具應用、黑/白板或是環境的應用/佈置、課業安排和測評方式等等。最後,教案亦可被稱作課程的最小的一個單位,因此在撰寫每一堂課的教案時,大家千萬別忘記課程的完整性及其在教育中的任務。只有這樣,每天的教學才能建構起教育目標呢!此外,教案亦應達乎“適”的原則,即是適合學生學習,適合教師的實際操作。至於教案的長短嘛,也應以達標為考量原則!而關於教案的撰寫,下回再續。
(教育專業實習生的修練 · 二)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