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十年五加薪累計升成三
議員高天賜口頭質詢會否調升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薪俸點?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調整領導及主管人員薪酬,將涉及整體公務員體系的設置、管理與結構關係,以及政府固定長期開支,須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並審慎分析和研究。
黃少澤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按有關機制處理公務人員調薪事宜,二○一七年至二○二六年十年間,公務人員薪俸點金額共調升五次,最近一次是二○二四年,薪俸點金額由二○一七年的每點八十三元至現時的九十四元,累計升幅為百分之十三點二五。
領導主管更重擔當
雖然薪酬待遇有助吸引優秀人才加入政府團隊,並激勵公務人員向上流動,但領導及主管人員作為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的核心骨幹,除相關專業能力外,更需具有擔當和使命感,以及服務澳門建設澳門的貢獻精神,這亦是行政長官對本屆政府施政團隊的要求。
特區政府各層級人員的薪酬設置具有嚴謹的層級關係與合理性,領導及主管人員為既定薪酬點,一般職程人員則需按服務年資、評核表現及晉級培訓等要件逐步晉級,從入職薪酬經過一定時間提升至所屬職程的頂點薪酬。兩者薪酬結構存在複雜的層級關係,彼此牽連,無法單獨考量。
公務員薪酬明年會否調整,需要按機制和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討論的結果。對於議員陳孝永認為特區政府財政儲備豐厚未為公務員調薪。黃少澤回應,財政儲備須顧及投資、建設、民生、教育和福利等開支,並非只用於發放公務員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