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無權買烏農地
全世界最肥沃的黑土,在蘇聯時代,屬國家所有。脫離蘇聯獨立後,烏克蘭經歷多番土地改革,由集體所有制到私有化分田,農地只可擁有、出租但不能出售,幾乎是全民共識。烏克蘭大部分國民反對農地可以買賣,擔心不知國土最後落入甚麼人手中,及遭到集中壟斷。
暫停農地買賣法令被歷任政府簽字延期簽了十次,新政府今年宣佈年底可以開始自由買賣。釋放農地交貿,目的是讓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可成為銀行抵押品,用於借貸投資,激活經濟。
肥沃的土地自然成為跨國企業覷視的肥肉。總統澤連斯基明言,只有烏克蘭人與烏克蘭公司才有權買賣烏克蘭農地。他安撫國民:“有關中國人、阿拉伯人或者外國人把我們的土地買走的恐怖故事,都是子虛烏有。”
然而,根據烏克蘭的官方數據,烏國農地所有權卻相當集中:一百家最大公司控制着總共六百六十萬公頃即15.5%全部農地。按照五億歐盟公民中有一千○五十萬人經營農場的數字相比,在烏克蘭三千九百萬人口中,只有四萬六千農民自營農場。換言之,在烏克蘭每八百五十人只有一個農場,但在歐盟平均四十八人就有一個農場。農地不可自由轉讓,限制了農場的生產力。擁有農地的人未必具有效耕種能力,農地荒廢及低效使用的情況相當普遍。
烏克蘭農地主產權保護的法例相當薄弱。
早前談到烏克蘭的司法腐敗,同樣情況出現在農地登記上。國家登記制度不斷改來改去,導致出現沒有土地與抵押品登記,是得到國家保證及擔保的。更不可思議的是,政府把引進物業登記法改變的權,賦予從事商業活動的登記員,是明顯的不理會利益衝突,又不對他們問責,結果導致大規模弄虛作假,土地主的地權被侵吞。
(人民革命何時了?細說烏克蘭二三事 · 十一)
沈 實
